地塊名稱:諸城市2022-03-012地塊
地塊位置:濰坊市諸城市北環路以北、平日路以西,東坡北街以東,舜玉路以南地塊面積:20226m2
地塊概況:地塊內2006年時已存在建筑房屋,用途主要為居住、倉儲及水貂養殖戶,2010年時建筑物面積進一步擴大,至2016年地塊內建筑物未發生明顯變化。地塊內的建筑物主要為磚瓦房,無槽罐、工業廢水、廢氣排放管道,無一般固廢及危險廢物貯存場所。根據歷史影像,2017年地塊內房屋構筑物開始拆遷,2018年全部拆遷完畢?,F場踏勘時,地塊內呈空置狀態,長滿雜草及樹木,并有堆土存放。根據人員訪談及資料收集,地塊內堆土為2021年諸城市醫療產業園建設挖槽時產生堆放至本地塊,土方量約為3萬方,土方開挖及轉運過程中未見污染跡象。醫療產業園地塊于2021年已完成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地塊內未聞到異常或刺激性氣味,地塊和相鄰地塊未發現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異常跡象,未發現廢物臨時堆放污染痕跡。2022年9月,受諸城市城投置業有限公司委托,山東青綠管家環保服務有限公司對該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旨在了解地塊內及周邊的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
調查結果:
1、37份地塊內土壤樣品和1份地塊對照土壤樣品中,地塊內檢出的重金屬砷、汞、鎘、銅、鉛、鎳、和石油烴、二氯甲烷的檢出濃度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T 36600-2018)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氨氮、鋅檢出濃度未超過河北省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DB 13/T 5216-2020)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錳檢出濃度未超過《黑龍江省土壤污染防治風險篩選指導值》(DB 23/T 3314-2022)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地塊內六價鉻、硫化物、VOCs(二氯甲烷除外)和SVOCs類指標均未檢出。土壤未受污染,滿足未來商住用地要求。
2、布設4份地下水采樣點位。3份地塊內及周邊地下水樣品根據《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基本項目作為檢測指標,地塊內地下水的水質為Ⅳ類水,Ⅳ類指標為渾濁度、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錳、耗氧量、鈉、硝酸鹽氮、氟化物、鉛、氯化物,其余指標均未超過Ⅲ類水標準。當地居民生活飲用水為集中式供水,地下水不作為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因此該地塊地下水標準限值采用Ⅳ類水質標準,因此地塊內地下水水質符合要求,無需進行風險管控。
3、綜上,諸城市2022-03-012地塊目前土壤狀況符合《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的第一類建設用地標準,經綜合分析認為本地塊目前環境狀況可以接受,本地塊調查工作到此結束,無需進一步開展地塊環境詳細調查或風險評估,可直接用于后續的再開發利用。
編制單位:山東青綠管家環保服務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
地塊位置:濰坊市諸城市北環路以北、平日路以西,東坡北街以東,舜玉路以南地塊面積:20226m2
地塊概況:地塊內2006年時已存在建筑房屋,用途主要為居住、倉儲及水貂養殖戶,2010年時建筑物面積進一步擴大,至2016年地塊內建筑物未發生明顯變化。地塊內的建筑物主要為磚瓦房,無槽罐、工業廢水、廢氣排放管道,無一般固廢及危險廢物貯存場所。根據歷史影像,2017年地塊內房屋構筑物開始拆遷,2018年全部拆遷完畢?,F場踏勘時,地塊內呈空置狀態,長滿雜草及樹木,并有堆土存放。根據人員訪談及資料收集,地塊內堆土為2021年諸城市醫療產業園建設挖槽時產生堆放至本地塊,土方量約為3萬方,土方開挖及轉運過程中未見污染跡象。醫療產業園地塊于2021年已完成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地塊內未聞到異常或刺激性氣味,地塊和相鄰地塊未發現可能造成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的異常跡象,未發現廢物臨時堆放污染痕跡。2022年9月,受諸城市城投置業有限公司委托,山東青綠管家環保服務有限公司對該地塊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旨在了解地塊內及周邊的土壤和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
調查結果:
1、37份地塊內土壤樣品和1份地塊對照土壤樣品中,地塊內檢出的重金屬砷、汞、鎘、銅、鉛、鎳、和石油烴、二氯甲烷的檢出濃度均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T 36600-2018)中的第一類用地篩選值;氨氮、鋅檢出濃度未超過河北省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DB 13/T 5216-2020)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錳檢出濃度未超過《黑龍江省土壤污染防治風險篩選指導值》(DB 23/T 3314-2022)中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地塊內六價鉻、硫化物、VOCs(二氯甲烷除外)和SVOCs類指標均未檢出。土壤未受污染,滿足未來商住用地要求。
2、布設4份地下水采樣點位。3份地塊內及周邊地下水樣品根據《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中基本項目作為檢測指標,地塊內地下水的水質為Ⅳ類水,Ⅳ類指標為渾濁度、總硬度、溶解性總固體、錳、耗氧量、鈉、硝酸鹽氮、氟化物、鉛、氯化物,其余指標均未超過Ⅲ類水標準。當地居民生活飲用水為集中式供水,地下水不作為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因此該地塊地下水標準限值采用Ⅳ類水質標準,因此地塊內地下水水質符合要求,無需進行風險管控。
3、綜上,諸城市2022-03-012地塊目前土壤狀況符合《土壤環境質量 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36600-2018)的第一類建設用地標準,經綜合分析認為本地塊目前環境狀況可以接受,本地塊調查工作到此結束,無需進一步開展地塊環境詳細調查或風險評估,可直接用于后續的再開發利用。
編制單位:山東青綠管家環保服務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3日